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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第三医院上下班调休问题已回复

任*   2024-12-08   48

第三医院护士“三班倒”机制,正常下夜班后作为休息,没有算入正常下夜班,是否合理。根据劳动法解读:用人单位需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若医院将护士下夜班当天算作休息,须能保证护士每周至少有一天完整的休息时间。但三院做法与西安其他三家医院调休机制不同,医护人员一周内并不满足一天完整的休息时间,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?建议公开透明管理或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
针对您反映的问题,记者咨询了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田晨,田律师表示,根据中国的《劳动法》和《护士条例》,用人单位确实有义务保障劳动者,包括护士在内的合理休息时间。具体来说,《劳动法》第三十六条指出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同时,第三十八条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

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行业,如医疗行业的护士,可能采用轮班制或三班倒的工作模式,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允许的,但前提是必须遵守有关法律对加班、调休以及休息日的规定。如果护士在下夜班后的时间没有被视为正式的休息时间,并且因此导致护士不能满足每周至少有一天完整休息的要求,那么这种做法可能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。

此外,如果西安其他医院能够提供更好的调休机制,确保医护人员每周至少有一天完整的休息时间,而未能做到这一点,可能存在需要改进以符合法律规定和行业标准的情形。

回复时间:2024-12-13 14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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