鄠邑区人民法院违法待回复
王** 2020-09-17 4531
你们好,我们是鄠邑区人民法院的一名辅警,2008年9月入职以来,一直到2019年8月31日,单位一直未给我们缴纳社保,我们与单位沟通多次,单位以没有资金等理由,拒绝为我们缴纳。2019年8月31日与我们非法解除劳务合同,诱骗我们于红海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称不签合同就不发工资,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,无奈2020年7月向鄠邑区劳动仲裁法庭提出仲裁申请,同年8月11日依法作出裁定,我们不服裁定,向鄠邑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单位以我们上诉为由,称岗位特殊性不在用工,我们要求单位出示书面不再用工书面材料,单位称没有书面东西。目前本人已停工再家,无任何收入来源,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,下有7岁的孩子需要照顾,让我的家庭陷入前所未有的危机。无奈只有信访,希望领导你抽出一点时间,关注下我们的问题,尽快能帮助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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